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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金海岸投资有限公司
湖南科鑫投资有限公司
湖南明俭工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2019)湘0102民初7686号民事判决;

二、继续执行湖南金海岸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原始股份555555股(经历年来的增股,现股份为1026668.16股)。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80元,由被上诉人唐英负担;二审受理费80元,由被上诉人唐英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3-22
发布日期 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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