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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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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不得执行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三河街道天河大道天府江南B区3栋3楼31号的房屋。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500元,由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5-15
发布日期 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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