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朝阳市顺通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2020)辽1302民初2833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三、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400元,由***负担;一审反诉案件受理费92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792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4-06 |
发布日期 | 2021-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