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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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远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市吴中建业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纠纷 |
| 法院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0506民初1042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校,江苏稼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苏州市吴中建业发展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邱晓峰。 被告:苏州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刘贤鹏。 被告:苏州市远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谭小弟。 原告***与被告***、***、苏州市吴中建业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远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2月18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审判员瞿忠奎 二零二零年三月四日 书记员李未彦 |
| 裁判日期 | 2020-03-04 |
| 发布日期 | 2020-03-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