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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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湖北宇创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旭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湖南旭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200000元。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申请人、被申请人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逾期申请复议的,本院不予审查。 |
| 裁判日期 | 2020-09-03 |
| 发布日期 | 2021-04-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