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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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陕西中琪地产有限公司 陕西信成实业有限公司 洛南县华源钼材料工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陕1002执539号 申请执行人商洛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赵龙、刘亚莉、薛刚、吴宁、洛南县华源钼材料工贸有限公司、陕西信成实业有限公司、陕西中琪地产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陕1002民初210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商洛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被执行人位于洛南县城关镇的房屋,因拍卖流拍,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双方自愿达成以物抵债协议,以查封的房产抵偿案款,多余部分金额退还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缴纳执行费57400元。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1002执539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1月6日结案。 二零二一年一月六日 |
| 裁判日期 | 2021-01-06 |
| 发布日期 | 2021-04-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