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塘信用社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塘信用社撤诉。

案件受理费718元,减半收取计359元,由原告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塘信用社负担。

裁判日期 2021-04-13
发布日期 2021-04-2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