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港市辽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1.查封被申请人东港市辽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新兴区钻石广场1号楼1幢商业房屋(面积2145.57平方米,权证号20150703957); 2.查封被申请人东港市辽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新兴区钻石广场东港南路110室网点房屋(面积240.39平方米,权证号20150703964); 3.查封被申请人东港市辽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新兴区钻石广场东港南路111室网点房屋(面积233.37平方米,权证号20150703965); 4.查封被申请人东港市辽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新兴区钻石广场东港南路112室网点房屋(面积233.28平方米,权证号20150703966); 5.查封被申请人东港市辽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新兴区钻石广场东港南路113室网点房屋(面积233.17平方米,权证号20150703967); 6.查封被申请人东港市辽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新兴区钻石广场东港南路114室网点房屋(面积233.41平方米,权证号20150703968); 7.查封被申请人东港市辽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新兴区钻石广场东港南路115室网点房屋(面积152.84平方米,权证号20150703969); 8.查封被申请人东港市辽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新兴区钻石广场东港南路108+208+303+403室网点房屋(面积3617.36平方米,权证号20150703962); 9.查封被申请人东港市辽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新兴区钻石广场东港南路109+209+304+404室网点房屋(面积2212.07平方米,权证号20150703963)。 上述查封财产权属价值人民币26,849,454.76元。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19 |
| 发布日期 | 2020-03-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