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东港凯达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20)辽0681行审7号 申请机关:东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所地:东港市东港路133号。 负责人:范洪斌,系局长。 委托代理人:王正勇,系该局人防室主任。 被执行人:东港凯达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东港市新城区环城大街51号。 法定代表人:翁绳飞,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申请机关东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9年6月12日向被执行人东港凯达置业有限公司送达了人防易地建设费催缴通知书,以被申请人于2017年开发建设的红星湾国际家居生活商城项目未办理人防相关手续为由,向其送达了人防易地建设费催缴通知书,通知被申请人接到本催缴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约648.5万元。该通知书送达后,被申请人未申请行政复议,亦未在法定催告期限内履行义务,申请机关向本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申请机关东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催缴通知书终结执行。 审判长郭景强 人民陪审员方林浩 人民陪审员姚增旺 二零二零年一月九日 书记员潘晓伟 |
| 裁判日期 | 2020-01-09 |
| 发布日期 | 2020-03-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