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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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2018)苏0481民初9552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31449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36449元(已由***预交),由盛和公司负担,盛和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应负担的一审诉讼费36449元迳付***。二审案件受理费31449元,由盛和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3-04 |
| 发布日期 | 2020-03-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