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岳阳恒达纸箱包装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湘0682执恢110号 申请执行人:岳阳恒达纸箱包装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江伍良,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浏阳市人,经商,住***。 申请执行人岳阳恒达纸箱包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支付申请执行人货款18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迟延履行利息5651元,现已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八日 |
| 裁判日期 | 2021-04-08 |
| 发布日期 | 2021-04-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