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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行政裁定书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行政处罚
法院 武强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予强制执行武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的武资规罚字(2020)11-16号行政处罚决定第二项。由武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请武强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1-03-17
发布日期 202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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