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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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立信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厦门汉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金晨阳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 法院 |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30461.6元; 二、厦门汉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33639.84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255元,减半收取计5627.5元,由***负担2926.5元,***负担1463元,厦门汉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23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08 |
| 发布日期 | 2021-04-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