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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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金堂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川01执647号案件的剩余案款,限额10万元。期限一年。 二、冻结担保人唐世富名下的众泰牌川FS××××号小型普通客车。期限二年。 三、解除对被申请人***、***银行存款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1-08 |
发布日期 | 2021-0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