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河南省***县人民法院(2018)豫0326民初2202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河南省***县人民法院(2018)豫0326民初220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工程款125742.56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857元,由***负担3457元,***、***负担24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593元(***上诉费用1175元+***、***上诉费用4418元),由上诉人***负担3793元,上诉人***、***共同负担18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04-04
发布日期 2021-04-2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