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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所有权纠纷
法院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确认位于本区宝晶里的(建筑面积为71.95平方米)住宅房屋(产权证号:金XXXX号)归原告***所有。

案件受理费70元,减半收取为35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03-14
发布日期 202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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