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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敬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宁国三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宁国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安徽敬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账户上存款人民币2550000元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1-15
发布日期 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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