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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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泽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安徽太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徽广泽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其代偿款332444.55元、违约金59972.16元、律师代理费5000元,合计397416.71元; 二、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188元,减半收取计3594元,财产保全费2482元,合计6076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06 |
| 发布日期 | 2020-03-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