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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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贺州市合利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 法院 |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八步区莲塘精致汽车美容养护中心赔偿原告***损失19581.1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应付款项,义务人应在本案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如逾期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574元,减半收取287元,由原告***负担142元,被告八步区莲塘精致汽车美容养护中心负担14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8-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4-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