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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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莱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常州美昌嘉贸易有限公司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江苏苏莱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900000元、按《借款合同》和《贷款展期协议》的约定支付借款本金1900000元自2019年3月9日起至全部债务还清日止的罚息和复利、承担律师费74900元; 二、被告常州美昌嘉贸易有限公司、***、***、***对被告江苏苏莱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被告常州美昌嘉贸易有限公司、***、***、***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江苏苏莱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811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27811元,由被告江苏苏莱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州美昌嘉贸易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费。 |
| 裁判日期 | 2019-05-08 |
| 发布日期 | 2020-03-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