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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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道孚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道孚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3326执恢5号 仁钦让布(申请执行人)、刘思雄、杨钧利(被执行人): 仁钦让布与刘思雄、杨钧利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4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4000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4月12日将该款转付给仁钦让布(申请执行人)。至此,仁钦让布(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33民终78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2021-04-13 |
发布日期 | 2021-0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