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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仼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齐齐哈尔银鹤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龙门支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侵权责仼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龙门支行为原告***删除其在征信系统2003年1月24日六份《商品用房抵押借款合同》贷款的不良记录。

上述款项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即执行。

案件受理费25.00元,由被告中国农业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龙门支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15
发布日期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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