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0201执恢173号

申请执行人:***,女,19**8年5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28日作出的(2018)黔02民终1761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标的为8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本院于2021年3月30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费50元。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拘传被执行人后,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本案义务,案件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19)黔0201执98号、(2021)黔0201执恢173号案件已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裁判日期 2021-03-31
发布日期 2021-04-1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