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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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西省寿阳县乡镇煤炭运销公司 山西金岩和嘉能源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寿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山西金岩和嘉能源有限公司在晋城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3193716.67元(不含利息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19-11-22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