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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西嘉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山西景森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兴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法院 兴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山西景森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诉讼费148808元,不予收取。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8-31
发布日期 202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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