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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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嘉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山西景森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兴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 法院 | 兴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山西景森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诉讼费148808元,不予收取。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31 |
| 发布日期 | 2021-04-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