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8万元及利息(利息以8万元为基数,自二O一八年七月十一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息4.35%的标准计算);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5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4000元(已交纳),由被告***负担15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1-08 |
发布日期 | 2021-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