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朝阳市凌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居间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双塔区人民法院(2020)辽1302民初3111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朝阳市凌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朝阳市凌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朝阳市凌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1-04-14 |
| 发布日期 | 2021-04-16 |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朝阳市凌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居间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双塔区人民法院(2020)辽1302民初3111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朝阳市凌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朝阳市凌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朝阳市凌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1-04-14 |
| 发布日期 | 2021-04-16 |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