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19)云0111民初10124号民事判决; 二、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0元和利息人民币21,100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825元,由***负担人民币1,577元,由***负担人民币24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825元,由***负担人民币1,577元,由***负担人民币24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2-09 |
发布日期 | 2021-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