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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终结本院(2019)黔2601民初7031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申请执行人在本次执行程序中实现债权部分,尚未受偿的债权应继续受偿。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再次向本院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04-07 |
| 发布日期 | 2021-04-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