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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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2020)鄂0112民初1470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11,552元,退还(一审原告)***;保全费5000元,由***负担。上诉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11,552元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1-04-08 |
发布日期 | 2021-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