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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华源医药有限公司
新疆老君堂医药连锁经销有限公司
新疆老君堂医药连锁经销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六十八分店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新疆华源医药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317.48元(减半收取,原告已预交),保全费1,103.74元,邮寄费160元,由原告自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3-18
发布日期 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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