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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州钜融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瀚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实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工程款388460元;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352元,减半收取计5676元(原告已预交),由***负担2113元,***负担3563元(交纳时间同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3-16
发布日期 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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