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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银川市瑞泽物资有限公司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景支行
宁夏荣盛特种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无因管理纠纷
法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川市瑞泽物资有限公司、宁夏荣盛特种合金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896307.68元及利息、迟延履行利息(暂未计算);

申请执行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景支行有权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银川市××区字第2010008472号)及6号营业房(房权证兴庆区字第2013037376号)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分别在最高额11486800元、9275500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若被执行人银川市瑞泽物资有限公司、宁夏荣盛特种合金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不足以偿还,不足部分则依法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03-18
发布日期 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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