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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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红阳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和润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宁夏红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无因管理纠纷 |
| 法院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宁夏红阳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红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7149449.7元及自2017年9月21日起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的利息(暂未计算); 二、若被执行人***、宁夏红阳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红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不足偿还之部分,则依法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01-21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