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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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永兴房屋拆迁服务有限公司 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政行政管理(民政) |
| 法院 | 诸暨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要求撤销被告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9年11月26日作出的《撤销补偿安置协议决定书》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4-02 |
| 发布日期 | 2021-04-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