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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变更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20)浙0102民初1289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一项为:***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借款本金42900元并支付利息71934.72元;

二、维持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20)浙0102民初1289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二项即: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受理费3138元,减半收取1569元,由***负担271元、***负担129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870元,由***负担274元、***负担259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3-10
发布日期 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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