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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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顺美环境卫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六零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行政管理 |
| 法院 | 金川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金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对上老街排污管网进行排查并作出书面答复意见;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金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29 |
| 发布日期 | 2021-04-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