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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东营三木节能材料有限公司
东营市东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东营市鼎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东营市嵘舜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众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东营市鼎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原告东营市鼎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16
发布日期 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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