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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吉林省金涛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吉林省金涛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共同给付***货款29,522元;

二、吉林省金涛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共同给付***律师费2,500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80元,公告费300元,合计3,380元,***负担2,479元,由***、吉林省金涛商贸有限公司共同负担90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28
发布日期 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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