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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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八达接插件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区普惠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 法院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成都高新区普惠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股权转让价款2472959.24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732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32320元,由被告成都高新区普惠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成都高新区普惠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应于履行本判决义务时一并向原告***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告成都高新区普惠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3 |
| 发布日期 | 2020-03-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