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龙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龙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9833元,由原告龙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相应的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镇江市永安路分理处,帐号:11×××61),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5-27 |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