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州中心支公司 达州市顺鑫汇通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 鱼台盛华运输有限公司 广州钜盛物流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超宝清洁用品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州中心支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赔偿原告广州钜盛物流有限公司1002000元。 二、由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赔偿原告广州钜盛物流有限公司719078.25元,被告达州市顺鑫汇通运输有限公司对被告***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广州钜盛物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290元,减半收取1014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达州市顺鑫汇通运输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18 |
| 发布日期 | 2020-03-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