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和平路支行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川城郊分理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川县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川县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凤城八路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王东银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川城郊分理处(账号:6230522920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川县支行(账号:6236684180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和平路支行(账号:6227004220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凤城八路支行(账号:6217004220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和平路支行(账号:62170042200********)、工行陕西省延安洛川支行(账号:2609081001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川县支行(账号:62218880400********、6080510012********)、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号:085e9858e74622541e7f35938@wx.tenpay.com)存款账户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2-04 | 
| 发布日期 | 2021-04-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