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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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2018)桂1302民初1955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广西保利江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3973元予以退回。 |
| 裁判日期 | 2021-01-27 |
| 发布日期 | 2021-04-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