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封开支行 |
| 类型 | 财产保全情况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封开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封开县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情况通知书 (2021)粤1225执保9号 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封开支行、被申请人杜水明、吴慧珍: 关于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封开支行、被申请人杜水明、吴慧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粤1225民初120号民事裁定书,依法查封了被申请人杜水明、吴慧珍名下房产(详见所附清单)。 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30日内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 特此告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 联系人:植连洲、陈建威,联系电话:0758-6715713 联系地址:广东省封开县江口镇封州一路封开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4-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