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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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山西省昔阳县人民法院(2020)晋0724民初24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山西省昔阳县人民法院(2020)晋0724民初24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 三、驳回祁县建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3365.36元,反诉费4660.50元,由祁县建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承担3325.86元,由***承担47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700元,由被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2-21 |
| 发布日期 | 2021-04-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