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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妨碍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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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排除妨碍纠纷
法院 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葫芦岛市连山区锦效街道团南村村民委员会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00元(已减半),由原告葫芦岛市连山区锦效街道团南村村民委员会承担。

裁判日期 2019-12-23
发布日期 202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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