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吴忠市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宁夏浩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2017)宁0303民初2291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宁夏浩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6232元依法予以退回,上诉人吴忠市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215元依法予以退回。 |
| 裁判日期 | 2020-12-28 |
| 发布日期 | 2021-04-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