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省华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新起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金禹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合肥好奇铁艺有限公司 合肥润一建材有限公司 安徽鸿昊钢结构彩板有限公司 合肥二建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福临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合肥国富彩钢结构有限公司 合肥鸿厦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中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合肥二建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案件垫付款3969287.34元; 二、驳回原告中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合肥二建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750元,减半收取22375元,由原告中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合肥二建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4275元,被告***、***负担181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内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14 |
| 发布日期 | 2021-04-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