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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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都分行三江支行 昌都市攀峰路桥工程建筑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 法院 |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将被申请人昌都市攀峰路桥工程建筑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都分行三江支行账号为×××的账户资金1563975元予以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2-01 |
| 发布日期 | 2021-04-06 |






